馬上就要過年了
春節期間不少小伙伴都會放煙花吧
不過
今年柳城有這些地方禁放煙花爆竹
為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火災、爆炸等事故的發生,降低燃放煙花爆竹對環境造成的各類污染,切實維護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創造良好的工作、生產、生活環境。根據《柳城縣人民政府關于調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時段和區域的通告》(柳城政規〔2021〕2號),2023年繼續執行此規定,現就我縣確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段、區域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區域
(一)禁止時間
自《柳城縣人民政府關于調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時段和區域的通告》(柳城政規〔2021〕2號)發布之日起。
(二)禁止煙花爆竹燃放區域
從三柳高速柳城東收費站—正殿村南岸屯沿正殿溝—融江河(帝景灣)—融江河東岸(靖西村)—柳城糖廠—沿河至柳城監獄—沿河至新建繞城路(中回屯)—新中醫院后山—沿山邊—大埔鎮楓木村路口—柳城東收費站閉合區域范圍內(見附件圖)。
二、煙花爆竹燃放管理
(一)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全年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燃放各類煙花爆竹。
(二)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責令停止燃放,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歡迎廣大群眾監督舉報。舉報電話:110,大埔派出所電話:0772-7612212。
除了縣城擴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外
柳城縣鳳山鎮開山寺、太平鎮安樂寺
也限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1、鳳山開山寺
1.鳳山鎮開山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時間:
(1)每月農歷初一前一天10:00至農歷初一24:00時,共38小時;
(2)每年農歷二月初七10:00至農歷二月初八24:00時,共38小時;
(3)每月農歷十四10:00至農歷十五24:00時,共38小時。
2.鳳山鎮開山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從鳳山鎮塘進屯路口——“禪韻絲緣”大門——開山寺山邊圍墻——開山寺后門——白墳屯路口——距離白墳屯路口74米處——三柳高速鳳山收費站——鳳山鎮塘進屯路口閉合區域范圍內。
3.舉報電話:
鳳山派出所:7911221。
范圍如下圖↓
1.太平鎮安樂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時間:
每年農歷二月十八10:00至農歷二月十九24:00時,共38小時。
2.太平鎮安樂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從安樂寺廟會活動出口旁轉角——廟會活動出口邊山體——寺門口廁所上方山體——水溝邊——廟會活動入口(小橋)——安樂寺廟會活動出口旁轉角閉合區域范圍內。
3.舉報電話:
太平派出所:7051225。
范圍如下圖↓
燃放煙花爆竹要遵守相關規定
運輸、存儲、生產經營煙花爆竹也要依法進行
一起來學習有關法律規定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三十條 違反國家規定,制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一條 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被盜、被搶或者丟失,未按規定報告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故意隱瞞不報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The World AIDS Day -
第二十二條 經由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應當經公安部門許可。
第三十六條 對未經許可經由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非法運輸活動,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非法運輸的物品及違法所得。
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 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向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供應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或者供應按照國家標準規定應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或者銷售按照國家標準規定應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第三十九條 生產、經營、使用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的企業,丟失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未及時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公安部門報告的,由公安部門對企業主要負責人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丟失的物品予以追繳。
第四十條 經由道路運輸煙花爆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部門責令改正,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違反運輸許可事項的;
(二)未隨車攜帶《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的;
(三)運輸車輛沒有懸掛或者安裝符合國家標準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警示標志的;
(四)煙花爆竹的裝載不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的;
(五)裝載煙花爆竹的車廂載人的;
(六)超過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規定時速行駛的;
(七)運輸車輛途中經停沒有專人看守的;
(八)運達目的地后,未按規定時間將《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交回發證機關核銷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 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一百三十六條 違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的管理規定,在生產、儲存、運輸、使用中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柳城警方提醒
春節將至
不管何時何事
都不能在禁放區域燃放煙花爆竹
讓我們一起
營造宜居生活環境
部分圖片、信息來自柳城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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